福建正義永豐油脂廠被責令限期整改
發布時間:2014-02-18 新聞來源:國家環境保護部
有群眾反映,福建省南安市正義永豐油脂廠存在環境問題,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批示后,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立即責成福建省環保廳調查處理。經查,永豐油脂廠主要存有環評制度落實不到位等4方面環境問題。
南安市正義永豐油脂廠年產60噸工業用大豆油項目于2004年8月獲南安市環保局環評批復,2008年10月通過南安市環保局竣工環保驗收。
永豐油脂廠配套建設一座15噸/日的污水處理設施,2013年6月開始停產。
永豐油脂廠業主于2013年7月新注冊福建省鉅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鉅海生物公司”),在生產車間北側新上一個年產濃縮磷脂7800噸的建設項目,于2013年6月獲南安市環保局環評批復。福建省環保廳2013年11月21日現場檢查時,主要設備已安裝完畢并開始調試。
經查,永豐油脂廠存在的環境問題有:
一是建設項目采用的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未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永豐油脂廠原材料由半成品大豆油改成食用油加工企業的罐底油,并增加了使用硫酸工藝。
二是環評制度落實不到位。鉅海生物公司新上的濃縮磷脂項目的兩噸生物質燃料鍋爐除塵廢水未按環評要求全部回用,部分除塵廢水直接外排。
三是企業應急管理不到位。永豐油脂廠緊鄰官壩溪,未制定應急預案,儲酸罐和鉅海生物公司成品罐等未建設圍堰等環境應急設施。
四是企業環境管理不規范。第一,永豐油脂廠原生產車間內環境混亂,蒸汽池之間采用軟管連接,車間地面殘留部分滴漏的油污。第二,永豐油脂廠和鉅海生物公司生產用水采用山泉水和地下水,未安裝計量裝置。企業配套建設的廢水處理設施排污口建設不規范,未安裝流量計。第三,生產過程未建立相關臺賬記錄,無法通過物料衡算核實硫酸和油脂等原輔材料實際用量。
2009年至今,南安市環保局共接訪處理群眾投訴永豐油脂廠環境問題7件。經查,投訴反映的問題均不屬實。
南安市環境監測站分別于2010年6月、2011年8月和2012年3月對這家工廠生產廢水開展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果顯示,pH、SS、CODcr、BOD5、動植物油和氨氮等各指標均未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一級排放標準。
2013年11月,福建省環保廳監測結果顯示,排污口上游官壩溪斷面和下游的官壩溪斷面水質監測指標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水質標準;廠內機井水質監測指標均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Ⅲ類水質標準;廠界外西北側水井水質監測指標中,亞硝酸鹽濃度為0.09mg/L,氨氮濃度為0.705mg/L,屬《地下水質量標準》Ⅴ類水質。
福建省環保廳分析認為,地下水氨氮和亞硝酸鹽超標的主要原因是永豐油脂廠位于農村,地下水受到居民生產生活污染;永豐油脂廠產生的生產廢水主要為車間地面跑、冒、滴、漏及少量的設備清洗廢水,群眾反映的永豐油脂廠每天排放3000噸廢水的情況與事實不符。
福建省環保廳已責成南安市環保局對永豐油脂廠和鉅海生物公司存在的環境問題依法查處;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檢查中發現的環境問題:
一是責令永豐油脂廠立即關閉,并徹底拆除原生產車間、蒸汽池、儲酸罐等設施;
二是責令鉅海生物公司按照環評批復要求采用生物質作為鍋爐燃料,鍋爐除塵廢水全部循環使用;
三是責令鉅海生物公司立即安裝用水和排水計量裝置,并做好相關臺賬記錄工作,同時限期完成廢水處理設施排污口規范化建設,限期完成應急預案制定和報備工作,并配套建設應急圍堰等相關應急設施;
四是加大對北側官壩溪、廠區及附近的地下水水質監測頻次,及時掌握水質變化動態。
目前,永豐油脂廠生產車間、蒸汽池和鍋爐大部分已拆除。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將繼續跟蹤督辦,責成福建省環保廳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加強日常監管;對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并執行到位,督促拆除到位、整改到位;公開案件情況和整改情況,將這一案件納入環保后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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