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當區投資促進局為區人民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加掛烏當區會展經濟促進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投資促進、會展經濟和經濟協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區投資促進、會展經濟、經濟協作的有關發展規劃、年度目標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投資促進、經濟協作、會議展覽、節慶賽事的宣傳組織、統籌管理、總體策劃和綜合協調等工作,引導和管理全區會展業,推進會展業規范、科學、有序發展;積極探索會展經濟市場化運作的思路和辦法,為發展和壯大會展經濟積累寶貴經驗和資金。
(三)研究國內外投資促進、經濟協作和會展業的發展趨勢、運作模式,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和建議;負責全區投資促進和經濟協作工作的督促檢查以及會展、節慶、賽事活動參與單位、部門、地區的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
(四)擬訂全區投資促進、經濟協作、會議展覽、節慶賽事活動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策劃本區主辦、承辦、協辦的各類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會展活動并組織實施;負責赴外參加各類展會、經貿交流活動的聯絡、服務、協調等工作。
(五)負責投資促進項目的收集、整理、篩選、編印和信息發布,并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區招商引資項目庫;負責會議展覽、節慶賽事活動項目的開發、篩選、策劃、包裝,推動本土會議展覽、節慶賽事活動向規模化、區域化、全國化、國際化、品牌化發展;組織烏當區投資促進、會議展覽、節慶賽事重點項目的評估、推介、洽談和協調工作。
(六)負責建立全區投資促進、會展業信息網絡,加強對外信息交流,掌握投資促進、會展業發展和經濟協作動態,為區委、區政府提供相關決策依據。
(七)積極、主動對接市政府駐外機構對我區投資促進、經濟協作、會議展覽、節慶賽事等工作的大力支持與幫助。
(八)負責與會展企業、中介機構開展交流與合作,積極爭辦、招徠促進我區經濟發展的會議展覽、節慶賽事項目;為在本區舉辦的國內外各類展會提供協調服務,研究處理客商反映的問題和意見。
(九)負責全區會議展覽、節慶賽事活動項目的審批、備案登記工作;配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外來投資項目的審批和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投資促進、經濟協作、會展經濟有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編報工作;負責全區會議展覽、節慶賽事活動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十一)負責烏當區投資“一站式”服務日常工作,為投資者提供優質、規范、便捷的服務,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十二)參與新天園區招商引資工作;配合、協助上級部門做好利用外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烏當區投資促進局設6個內設機構:辦公室、項目科、綜合科、招商科、會議展覽管理科、烏當區利用外資和招商引資項目代辦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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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議
羅偉 HR